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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詐領保險金事件時有所聞。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未能監督保險業者確實遵守法律規定,落實核保等內控規定,形成「核保從寬、理賠從嚴」,讓投保民眾權益受損,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99年6月2日通過監委程仁宏、高鳳仙提案糾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。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:一、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核保險業者招攬及核保業務內控機制,未能杜絕業者重複性缺失,顯示相關作業仍有疏漏,有欠周延。二、 金管會針對南投縣婦人林于如涉嫌詐領保險金案,事前未能監督保險業者確實遵行法律規定及落實核保等內控規定,致生本案,案發後亦未確實追究業者責任,均有怠失。三、 金管會遲未要求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,依法修訂該會同業規範,致無法發揮公會自律機制。四、 金管會遲未彌補現行保險業務通報制度之闕漏,留給意圖詐領保險金者犯罪空間,顯有疏失。
台灣之聲電台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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